自《社区矫正法》施行以来,兴义市优化工作方案,整合教育资源,以监督管理为基础,教育帮扶为核心,以恢复性司法理念为工作指引,加强部门联动,积极引导社区矫正对象用感恩之心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认真悔罪思过,不断提升改造质效。
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工作格局,成立市乡两级社区矫正委员会28个,齐抓共管、统筹推进《社区矫正法》深入贯彻实施。设立“兴义市社区矫正中心”,为27个司法所分别解决了1个事业编制,彻底解决“一人所”问题,夯实基层一线社区矫正工作力量。
以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和智慧矫正中心创建为契机,建成涵盖3个功能区、18个功能室,聚合应急调度指挥、心理健康测评辅导、VR沉浸式教育为一体的智慧矫正中心,为27个司法所配置自助矫正终端,强化智慧矫正触角延伸,实现社区矫正对象自助入矫、自动化数据采集以及入矫宣告等工作流程智能化办理。对17个司法所的宣告室进行改造升级,强化了入矫宣告庄严感,规范司法所标识、标牌、办事指南,进一步便利群众。
建立“三查七抓”内控机制,以“重点案件定期查、一般案件抽样查、定期日常交叉查”促业务工作提质,以“突出日常监管中的谈话、走访、教育、审批、管理、分析研判、未成年管理”促监管扎实有力;将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情况纳入机关效能建设负面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全程跟踪问效。与政法机关建立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机制,与兴义监狱建立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互助机制,强化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联动监管和协同发力。
实现与公安“天网工程”资源共享,全力打造“天网工程+邻里守望+系统抽查”三位一体监管体系,拓宽适时定位核查覆盖面,有效封堵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监管漏洞。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主动将社区矫正工作嵌入村、居、社区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会治理体系中,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面管控、精准管控。
设立“兴义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在全市实行社区矫正“队建制”管理模式,整合现有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力量,划分“直属中队”片区,逐步实现社区矫正机构专职化。充分用好贵州省社区矫正智慧管理系统,在传输调查评估材料、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报到法律文书、公安强制手段信息查询、心理矫正等方面,实现与省内审判机关、公安机关、监狱的业务协同和信息数据共享,推进法律文书线上流转,有效提高工作质效。
根据社区矫正对象不同、矫正阶段不同的特点,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分段教育机制,有针对性地做好入矫教育、常规教育、解矫教育等工作,切实增强教育矫正效果。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疏导和思想改造新模式,开展心理辅导、心理疏导、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开心结、释放压力。联合兴义市人社局、黔西南州迅捷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适用技能培训,颁发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
截至目前,共开设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3期人次,依托兴义市13个安置帮教基地,推荐2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到基地就业。协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就学、社保、医保等方面的困难,推动各项社会适应性帮扶政策的落实落地,为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创造了积极条件。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岳端
编辑严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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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干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