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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西南严厉打击涉两卡违法犯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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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贵州新闻9月6日电(张好勇)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以来,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各娱乐场所的宣传海报时常引人驻足,兴仁市旅游景区的宣传横幅迎风招展,晴隆县阿妹戚托小镇的宣传音频多时段循环播放……

多样化的防范“两卡”违法犯罪宣传方式,在黔西南州随处可见。黔西南公安坚持将宣传防范作为打击涉“两卡”违法犯罪的重要抓手,结合中国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确立“打、治、巡、联、宣、建”6个主攻方向,在营造良好氛围的同时,强化平安建设。

掐准“七寸”做好源头防控

黔西南公安采取多种方式全力做好源头防控。黔西南州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领导小组与黔西南州工信局、金融单位、移动通讯运营商签订了《打击治理“两卡”违法犯罪金融部门目标责任书》。围绕涉案账户资金交易的行为特征,全面开展“存量卡”“僵尸卡”清理,对一人多户、长期不动户、资金流水异常等符合可疑涉案账户交易特征的个人银行账户一律暂停非柜面业务。

兴义市公安局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定期与金融单位、移动通讯运营商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分析行业部门存在的风险隐患,提供可行性建议,完善规章制度,确保更好的做好侦查打击、预警防范、行业监管和源头综合治理。

兴仁市公安局深化源头治理,协同金融、通讯企业等多方力量,升级“警银”“警通”协作机制,抓好、抓严手机卡、银行卡和个人账户管理,严格落实“一证一人”“一人一卡”制度。

瞄准重点依法严打严惩

年6月,晴隆公安通过一条辖区内的涉诈线索,成功锁定了湖北籍涉“两卡”犯罪嫌疑人罗某。罗某在与朋友吃饭喝酒时得知,只需将自己的银行卡及密码提供给“收卡人”,便可轻松获利。在利益驱使下,罗某便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出租,共获利余元。

虽然罗某获利不多,但却帮了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的大忙。经查,罗某的银行卡被用于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涉案流水金额达40余万元,其中仅提现交付金额便达29万余元。

年7月10日,晴隆公安办案民警根据线索,前往湖北将其抓获,目前罗某已被晴隆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其上线也被湖北警方依法处置。

黔西南公安始终对买卖“两卡”行为持“零容忍”态度,持续在研判打击、深挖源头、整治惩戒上下功夫。兴义市公安局成功打掉一个以韦某华为首的涉“两卡”犯罪团伙,抓获10名犯罪嫌疑人,查明该团伙的涉案银行账户14个,涉案金额万余元。

义龙公安分局根据线索核查,成功打掉一个“洗钱”团伙,查明涉案人员72人,流转违法犯罪资金8亿余元,扣押涉案银行卡张。

贞丰县的罗某在浙江务工期间,将自己不常用的银行卡进行售卖,买方利用罗某的银行卡洗钱14万余元,罗某非法获利二千元。目前,罗某已被贞丰警方依法处置。

8月23日至25日,黔西南州公安机关开展涉案“两卡”人员第一次集中收网行动,成功抓获名违法犯罪嫌疑人,缴获一批涉案工具和涉案财物。

科学引导强化宣传防范

8月19日,贞丰县公安局者相派出所民警深入辖区开展预防“两卡”违法犯罪宣讲活动,对出租、出售、出借“两卡”的恶劣影响进行深入解读,提醒广大民众,切莫因贪图蝇头小利而沦为犯罪分子的“工具人”。

黔西南公安将抓宣传、促防范摆在突出位置,采取多种方式,持续推进反诈防骗、预防“两卡”违法犯罪等宣传工作走深走实。

在望谟,派出所民警通过乡村“小喇叭”用普通话跟布依族方言喊话宣传,提醒村民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社区民警用拉横幅、发放反诈卡片、贴标语等方式宣传反诈知识,给社区民众接种防骗“疫苗”。

兴仁市公安局采取局领导包片、机关部门包派出所、民警包个人的“三包”工作法,率先创建“1+4”工作机制,由各村支书任指挥长,警务助理任宣传队长,村组组长任宣传员深入开展反诈宣传,做到层层落实、层层发力。

黔西南公安还推出“全民反诈进行时”“反诈星期五”“反诈小论谈”“每日一‘骗’”等专题栏目。同时,利用全州“公安+”微警务群推送警示案例、高发案件类型、防骗技巧等,形成了集群宣传效应。(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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