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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民政局兴义市教育局联合开展民办非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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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和风险防范,兴义市民政局联合兴义市教育局对社会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查范围主要是民办非企业中的中小学、幼儿园。督查工作分两组进行,按照8%比例抽查了年8月30日前经兴义市民政局审批登记的30家民办非企业中小学、幼儿园。

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检查确认等方式,对民办非企业中小学、幼儿园登记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治理、党建、意识形态、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非法集资和电信网络诈骗等十个方面进行督查。此次督查突出工作重点,强化问题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当场改正的,已责令民办非企业当场改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需要一定整改期限的,已责令民办中小学幼儿园限期改正,并出具整改通知书;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将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构成行政处罚情形的,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或活动不正常等情况,引导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本次督查履行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双随机一公开”职责,如期完成了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加强了兴义市民办非企业中小学幼儿园等社会组织事中和事后监管,进一步提高了兴义市民办非企业中小学幼儿园等社会组织的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兴义市民办非企业中小学幼儿园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能力,保持其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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