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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创新13N模式破解物业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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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针对近年来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物业纠纷频发、矛盾易激化等工作痛点、难点,创新“1+3+N”模式,以党委政府为主导(即“1”),整合住建、司法、法院三个部门(即“3”)资源,形成多方参与、联合调处(即“N”)的物业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为破解物业纠纷化解难作出积极尝试和探索。

一是坚持党委政府为主导。今年,州委州政府将强化小区物业管理,推进社区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组织开展全州物业管理工作调研2次,专题研究物业管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关于加强城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推进社区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强化党委政府在加强物业矛盾纠纷化解,推进社区治理中的领导作用,明晰了相关管理责任部门和单位的职能职责,注重整合资源,合力推进。二是整合住建、司法、法院部门资源。由党委政府牵头,整合住建、司法、法院部门资源,建立健全物业纠纷联合调解机制。我州兴义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申请成立了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报市司法局同意备案。该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现有业内专家、顾问律师等专职调解员4人,聘请法院、司法、住建、社区(街道办)等职能部门专家为兼职调解员8人。同时,建立物业纠纷调解专家库,聘请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金牌人民调解员和其他熟悉物业服务的相关专业人士充实专家库,作为物业纠纷调解工作的“智囊团”,对疑难物业纠纷“把脉问诊”,为纠纷调处提供法律、政策和专业支持,同时也参与对物业企业、小区居民的普法培训工作。三是完善多方参与、联合调处工作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社会力量的有机结合,整合各类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化解物业纠纷的效率。其一,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由住建部门牵头,法院、司法、街道、协会以及相关物业企业、业主代表等参与,及时分析研判辖区内小区物业服务情况及矛盾动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其二,建立排查预警机制。由物业行业协会组织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掌握各小区物业纠纷发生情况和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及时组织进行化解调处,努力做到一般物业纠纷不出小区(社区街道办),较大纠纷不出市(县),把物业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其三,建立案件移送衔接机制。深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住建部门受理的物业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纠纷移送物业行业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物业纠纷案件前和受理后审理前,通过告知、引导当事人或委托进行物业行业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调解成功的,可出具调解协议书予以确认。其四,建立检查考核机制。住建部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并将该工作与物业服务企业评优、市场准入等诚信体系挂钩。

我州通过“1+3+N”模式,及时化解物业纠纷,推进社区治理效果明显。一是纠纷化解工作效率明显提升。充分发挥物管理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改变以往人民调解、行政部门、司法部门等“各自为战”的现象,有效整合了资源、缩减了成本、提高了效率,实现部门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工作模式,打通矛盾纠纷化解“最后一公里”服务圈。二是行业服务质量明显提高。通过邀请物业行业和司法部门专家组织纠纷调解和普法宣传,加强了物业协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的监管培训,让他们能够在实际工作中,更加合理和全面的运用政策法规来维护公司及业主的合法权益,有效提升物业行业的服务质量。三是物业纠纷案件明显减少。据近年来统计数据显示,我州物业纠纷85%以上集中发生在州府所在地兴义市,兴义市的物业纠纷调处工作具有代表性。年兴义市住建部门收到物业服务纠纷信访投诉件件,通过组织联合调解,成功息访息诉件,占82%。年全州两级法院受理的物业管理纠纷案件较年同比下降50%以上,极大的减少了司法工作压力。四是社区治理成效明显增强。通过多部门整合资源,共同打造矛盾纠纷化解服务平台,基本实现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的工作目标。物业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妥善化解,群众诉求得到及时合理解决和回应,社区治理能力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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