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纪委通报心存侥幸醉酒驾车,兴义一正科级 [复制链接]

1#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既是社会大众的普遍共识,也是铁的法律法规,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然而,个别*员干部、公职人员对酒驾醉驾的危害性认识不够,纪法观念淡薄,仍然心存侥幸、以身试法,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损害了*员干部、公职人员形象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兴义市威舍镇主任科员(保留正科长级)*友德便是其中的一位。

年7月21日19时46分,*友德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由兴义市那坡立交桥往烟厂方向行驶,在兴义大道大商汇红绿灯处调头行驶时,与对向直行由洪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友德受伤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事故责任认定,*友德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经鉴定,*友德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毫克/毫升,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友德身为*员干部、公职人员,理应带头遵纪守法,却对自我要求不严,置*纪国法于不顾,醉酒后仍然驾驶车辆,并造成交通事故。其行为既是对*纪国法的漠视,更是对他人生命、对自己及自己家人的极不负责,本人为此付出了惨痛代价。

年10月,*友德被兴义市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元。年12月,*友德受到开除*籍、开除公职处分。

喝酒开车、醉酒肇事,严重危害交通安全,既害人又害己。全州*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当引以为戒,时刻警醒自己,任何时候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出行,不做违纪违法的事情。(兴义市纪委监委)

纪法链接

《中国共产*纪律处分条例》

第三十二条*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组织批准。

……

《行*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十七条第二款:行*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行*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来源:廉洁黔西南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