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国家税务局兴义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加快推进实名办税的通知
为积极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按照《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实名办税工作的通知》(黔国税函〔〕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行实名采集后,办税人员申请办理相关涉税事项的,均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实名身份信息比对相符后办理。根据我市实际,兴义市国家税务局、兴义市地方税务局将在全市联合开展加快推进实名办税信息采集工作,希望广大纳税人积极配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兴义市国家税务局、兴义市地方税务局持续开展实名办税信息采集,采用日常采集和集中采集两种手段为做好实名办税信息采集服好务。
(一)日常采集。年12月31日前,纳税人可在工作日至兴义市国家税务局、兴义市地方税务局各实名采集网点(即国地税各办税大厅、各管理分局及税源管理部门)进行实名办税信息采集。同时,对纳税人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或其他人员在州内不同县(市、区)的,实行实名采集全州通办,纳税人可就近到税务机关申请实名信息采集。
(二)集中采集。为加快采集进度,提高采集质效。兴义市国家税务局、兴义市地方税务局充分发挥吃苦耐劳、勇于争先的黔西南税务人优良传统,即日起至年12月31日前利用所有双休日、节假日时间联合开展实名办税信息集中采集,为广大纳税人加班加点做好服务。敬请纳税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兴义市国家税务局一楼办税服务厅坪东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