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记者倪淑琴程曦)6月17日,记者从贵州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年6月至年5月,全省各级法院共受理涉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民事和行政(行政赔偿)案件件,审结件。
受理涉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件人,审结件人。按涉及罪名数量多少来看,最多的是滥伐林木罪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约占总数的62.5%;其次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污染环境罪和盗伐林木罪。
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全省法院严格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制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审理环境资源相关案件的意见》,明确要求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服务保障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省法院审理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28件,审理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件14件,审理非法狩猎案件38件。
在省法院发布的第二批涉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件中,湄潭县人民法院审理的黄某某、向某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作为典型案例发布。
全省法院受理涉生态环境资源民事案件件,审结件。案件主要类型依次为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林业承包合同纠纷和环境污染责任纠纷。其他案件类型还包括相邻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合同纠纷等。
受理涉生态环境资源行政(行政赔偿)案件件,审结件。案件主要集中在资源类纠纷,共受理件,审结件,约占行政案件总数的97.6%。
全省法院受理各类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件,审结件,共受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7件。依法审理了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与六盘水万弗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与贵州神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兴义市雄武乡兴发煤矿,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与贵州坝椤煤业投资商贸有限公司晴隆分公司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有力推进了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试点工作,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编辑:曹轶
编审:彭奇伟
审签:李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