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史学习教育和*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兴义市司法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大力实施以村“两委”为重点的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在兴义市村(社区)中培育一批“法律明白人”、“学法中心户”,不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年3月以来,经市委、市*府研究同意,由我们司法局牵头实施,在市级层面选聘了6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在此之上,今年,我们强化审核把关,确保在全市个村(社区)均达到每村有5名以上‘法律明白人’,其中明确至少1名*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村常务干部作为专职人民调解员。”兴义市司法局*组成员梁正刚说。
让“法律明白人”成为乡村法治建设的“主力*”。着眼机制建立、科学遴选、常态培训和作用发挥等环节,年,兴义市司法局组织“法律明白人”参加民法典“万人大培训”线上培训及民法典以案释法公开巡回庭审活动,引导“法律明白人”主动学法、带头守法,主动担起法治宣传员责任,引领推动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理念。
兴义市丰都街道赵家渡村有21个村民组,农户户,人口人,村民在日常的生产和生活中,难免会遇到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欧阳品还是一名普通的村干部时就十分热心于化解邻里纠纷,也因此成为村民身边的“热心肠”。
“作为大家庭的一员,我深知这个大家庭里还有纠纷等待我们去化解,还有很多群众渴望帮助。以前处理群众间的鸡毛蒜皮事,就够得忙,调解矛盾主要靠打感情牌,把大事化小,但有时解决不到根本问题,老百姓一味地认死理,不懂用法,会把矛盾不断激化,甚至酿成了大错。”欧阳品说。
如今,通过兴义市司法局开展的专业培训和学习,欧阳品从一名普通的“热心肠”成了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也是热心的法律爱好者。
年,在兴义市司法局培训帮助下,孙学伦成为赵家渡村“法律明白人”,他参加了兴义市司法局以镇、村*员干部和村民代表为普法重点,组织开展的民法典“万人大培训”活动,学习了不少法律知识和技巧。
据他介绍,兴义市司法局为村里的法治建设提供了很大的支持,司法局还利用法治大讲堂、法治宣传栏、发放普法教育读本等形式进村开展基层法治宣传教育,畅通了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渠道。
发挥人熟、地熟、事熟优势,孙学伦、欧阳品等就在老百姓身边的熟面孔和热心人,作为乡村普法的“关键少数”,不仅在门庭前院、田间地头,现身说法解决村民日常生产生活中的法律问题,还成为乡村法治的弘扬者、乡村秩序的守护者,用村民听得懂的大白话、大俗话,把法治宣传教育直接延伸到了“神经末梢”,引领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理念,有力推动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工作,在农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我们把法律讲给老百姓听,在调解中做到情理与法理相结合,现在村民遇到不懂的事情都喜欢找我们。未来我要继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增强法治意识,依法办事,做合格的‘法律明白人’。”孙学伦说。
“帮助群众解决问题,也获得村民的理解、支持和信任,我们成了群众身边的‘贴心人’。”欧阳品说。
提起“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法律明白人”给赵家渡村带来的变化,村民胡国春也深有感触:“以前村民不学法、不懂法,也不会用法。遇到矛盾,有时候一点小事都要吵架骂仗,甚至大打出手,还要报警。现在不一样了,普法工作做了,专职人民调解员也安排了,村民法律意识也强了,遇到事情也会问问‘法律明白人’、专职调解员,用法律解决问题和矛盾,矛盾纠纷减少了,现在村里很和谐。”
据介绍,如今,兴义市“万人大培训”、基层普法宣传已完成全覆盖,并在全市村(社区)范围内培养了“法律明白人”人,共建调委会个、设置人民调解员人,共有专职人民调解员名。年以来,兴义市共排查民间矛盾纠纷共计件,调处率%;调解成功件,调解成功率为97.55%,调解协议涉及金额.75万元。
法律走进基层,融入百姓生活,小事、难事不出村,这批活跃在基层群众的“身边人”成为法律法规“讲解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传递员”、法治创建“监督员”、法律援助“引导员”,充分发挥“带头人”作用,“法律明白人”已成为社会稳定的基石,切实推进兴义市村(社区)法治建设。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钱星星
编辑杨雯
宋洁
编审陈俎宇